美国检方决定不起诉刘强东,但仍可能面临民事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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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刘强东性侵案,日报一直在持续跟进报道,以上分析是来自专业人士对于本案的猜测。
根据美国Department of Justice和FBI 2009到2015年的一些数据,每1000起强奸案中只有310起会报警。在这310起中,只有57起会导致逮捕,只有11起会被推荐到检方。 在这11起中,许多嫌疑人会接受plea bargain(认罪,但是接受一个罪名的降级,比如重罪改为轻罪)。11起里有7起会被定重罪(Felony Conviction),7起里面有6起会进监狱。 换句话说,被refer到检方这件事已经说明刘先生现在已经在法律程序中“击败了”美国99%的其他强奸嫌犯。 ——来自微博(55.45,?0.07,?0.13%)网友@污萌文摘SY的分析
考虑到美国法律区别于中国法律,在刑事诉讼中更注重通过证人证词为陪审员讲清楚事件经过。 况且,这类犯罪没有起诉期限,检方有充足的时间评估证据强度,接触关键证人,待时机成熟后再作出决定。 亨内平县检察官Mike Freeman称已经收到警方提交的完整报告,正在评估是否起诉,至于何时做出起诉决定并无时间限制。
根据明尼苏达州刑事诉讼程序(Minnesota Rule of Criminal Procedure)628.26(F)条,有一类犯罪是没有诉讼时效的,也就是说检方可以在事发后的任何时间提起公诉。 这类犯罪是:已经收集了DNA证据,且该证据得以妥善保存的一级性侵案件。对于其他受害者为成年人的一级性侵案件,起诉期限为9年。 检察官说出这句话,很可能表明检方已经掌握了相关DNA材料,确信提起刑事诉讼不受时效限制。 (编辑:PHP编程网 - 金华站长网) 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 |

《华尔街日报》对刘强东案的报道
其实普通性侵案从因涉嫌性侵被逮捕,到被正式起诉这一步,是很“不容易的”。
图为刘强东被警方逮捕后的“证件照”
为什么检察官会说“没有时间限制”呢?
